香港破產申請後對家庭,收入及工作在4年破產期內有甚麼影響,好處及壞處?
- Mr. Joe Lai C

- 1月11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香港破產程序對個人影響深遠,持續四年(除非法庭另有頒令)。以下為破產期內對家庭、收入及工作的好處與壞處簡要分析:
好處 (好處主要體現在解除即時的財務壓力)
停止追債: 破產令一下,所有無抵押債權人(銀行、財務公司等)必須停止一切法律行動及追討,債務人毋須再面對電話滋擾、法庭傳票等壓力 [2]。
法律保護: 債務人受到法律保護,在遵守破產規定的前提下,可維持基本生活所需,避免被逼到絕路 [2]。
重新開始: 破產期滿後,債務即告解除(個別例外),提供重新建立財務狀況的機會。
壞處 (壞處主要體現在生活限制與社會影響)
收入限制: 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會評估您的家庭開支,除合理生活費外,餘下的需上繳作還債用途 [1]。
職業限制: 部份專業職位(如律師、地產代理、保險代理、上市公司董事等)在破產期內會被暫停資格或禁止擔任 [1, 2]。公務員的晉升機會也可能受影響。
生活方式限制: 未經受託人同意,您不能借貸超過一定金額(目前約為港幣100元)或從事任何涉及信貸的交易;
心理及家庭壓力: 破產會帶來極大的心理壓力,影響個人自尊;雖然配偶收入不受影響,但家庭需要共同承擔生活節儉的壓力;
破產紀錄: 破產紀錄會被載入公共紀錄冊,即使解除破產後,信貸報告上通常會保留紀錄長達8年,影響未來申請信用卡、樓宇按揭的能力 [1, 2]。
總結來說,破產雖能解決即時債務困境,但代價是四年內生活受到嚴格限制,並對職業前景和個人信用造成長期影響 [1]。

留言